2019年8月,,經(jīng)東安縣人民政府批準,東安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印發(fā)《關于我縣城區(qū)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通知》(2019)11號現(xiàn)予以解讀,。
一,、出臺背景和意義
“階梯水價”是對使用自來水實行分類計量收費和超額進加制的俗稱,。充分發(fā)揮市場,、價格因素在水資源配置,、水需求調節(jié)等方面作用,,增強企業(yè)和居民的節(jié)水意識,,避免水資源浪費,。
《通知》有利于合理核實居民用水和各類企業(yè)用水基本用量。有利于保障城市低收入者的利益,,大幅度拉開少量用水和超量用水水價之間的差距,。
二、主要內容
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分三級,、級差為1:1.5:2,,以每戶4人計算,第一級為15噸/每戶每月,,第二級為16-25噸/每戶每月,,第三級為25噸以上,每戶核增1人,,每月增4噸水,,第一級價為2.17元/噸,二級為2.97元/噸,,三級為3.78元/噸,。
三、政策亮點: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保障低收入者的利益,;二是階梯用水計價,也是一種合理,、有效的節(jié)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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