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00000001/2021-00038 | 分類: | |
發(fā)文機關: | 東安縣信訪局 | 發(fā)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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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縣信訪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
東安縣信訪局
(2021年12月18日)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縣信訪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作為信訪工作的根本遵循,,緊緊圍繞“依法規(guī)范信訪秩序”“著力將信訪突出問題解決在基層”“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和化解信訪積案”工作任務,,以打造更高水平的“陽光信訪,、責任信訪和法治信訪”為目標,,堅持依法行政、依法分類處理信訪問題,、依法解決信訪問題,,積極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東安化,,規(guī)范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機制,積極推進訴(訪)源治理工作站建設,有力推動了信訪法治化建設,,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相關責任,。
我局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積極開展學法用法工作,局黨組多次召開會議討論研究學法用法和信訪法治化建設工作,,結合信訪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加強信訪法治宣傳,,調整了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唐偉軍任組長,,對法治建設工作負總責,黨組成員,、副局長唐孟玲任副組長專抓,,下設法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組,,加強對法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建章立制,明確工作目標,。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重要思想,,圍繞著力打造“陽光信訪、責任信訪和法治信訪”,,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機制,,制定下發(fā)了《東安縣推行“5+N=1”工作機制 強化信訪源頭治理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訪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方案》《東安縣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解決群眾信訪問題試點工作方案》《東安縣全面建設訴源治理工作站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場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機制的決策部署,加強多元解紛機制及訴源治理工作站建設,,通過設立訴源治理工作站,主動融入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務,努力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訴前,、化解在源頭,。
(三)結合工作實際,加強信訪法治化建設,。
1.強化部門協(xié)作,,加強訴(訪)源治理工作站建設。為確保法治信訪建設有序推進,,縣信訪局指導各鄉(xiāng)鎮(zhèn)場分析矛盾糾紛多發(fā)領域呈現的特點,、問題和各鄉(xiāng)鎮(zhèn)形勢,向黨委政府及時報告,有針對性地提出司法建議。圍繞當地重大項目、主導產業(yè)等矛盾糾紛多發(fā)領域,與相關主管部門,、行業(yè)協(xié)會組織加強協(xié)調聯(lián)動,發(fā)揮司法大數據對矛盾風險態(tài)勢發(fā)展的評估和預測預警作用,提前防控化解重大信訪矛盾風險,。會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派出所,、司法所等單位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對接機制和聯(lián)席會議制度,對重大案件,、群體性糾紛、敏感事件和突發(fā)性事件及時反饋和應急處置,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加強對當地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網格管理員,、輔警,、社會工作者的日常聯(lián)絡、業(yè)務指導和工作培訓,推動訴訟與非訴訟解決方式有機銜接,。深入推進訴(訪)源治理工作,,全面加強一站式多元調解和訴訟服務機制建設,加大與相關部門,、基層組織在訴非分流對接,、多元解紛方面銜接聯(lián)動,為訴源治理工作站建設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目前,,全縣已在大廟口鎮(zhèn)、紫溪市鎮(zhèn),、石期市鎮(zhèn),、橫塘鎮(zhèn)、花橋鎮(zhèn),、南橋鎮(zhèn),、大盛鎮(zhèn)、白牙市鎮(zhèn)建設完成8個訴(訪)源治理工作站,。今年以來,,我縣多元解紛調處機制發(fā)揮了重要作用,通過訴(訪)源治理,,調處了一大批信訪案件,,集中縣人民法院訴(訪)調對接窗口調處各類矛盾糾紛218起,各鄉(xiāng)鎮(zhèn)訴(訪)源治理工作站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26起,,有力促進了我縣信訪形勢好轉,。
2.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東安化,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xiāng)基層治理體系,。今年以來,我局認真貫徹落實《永州市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解決群眾信訪問題的意見》,,推行 “5+N=1”工作機制,,打造“共治、防治,、自治,、法治、德治”的“五治”工程,,各鄉(xiāng)鎮(zhèn)場以訴源治理工作站為重點,在各社區(qū)(村組)聘請人民調解員,、村支兩委干部、五老人員,、鄉(xiāng)賢人士作為聯(lián)絡員,建立覆蓋轄區(qū)每一個社區(qū)(村組)的糾紛預防化解常態(tài)化聯(lián)絡機制,,推進基層善治,止糾紛于未發(fā),推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xiāng)基層治理體系,充分發(fā)揮訴源治理工作站的紐帶作用,支持和促進社區(qū)(村組)“兩委”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與社區(qū)(村組)自治組織有效銜接,引導促進矛盾糾紛自我預防,、化解;參與培育民間調解、行業(yè)調解,、志愿服務等訴源自治力量;推進“無訟”村(社區(qū))和信訪工作“三無”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居委會)創(chuàng)建,。有力推行村(社區(qū))“1+4+2+X”工作機制,,健全多元化調解機制,不斷推進訪調對接,,截至目前,,全縣17個鄉(xiāng)鎮(zhèn)場,340個行政村均建成了“1+4+2+X”工作模式,,并積極探索“警調對接,、訪調對接、訴調對接”等基層調解模式,,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調聯(lián)動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豐富完善了“3+x”多元化調解模式,,新時代“楓橋經驗”東安化取得實效,信訪工作總體態(tài)勢良好,,信訪總量及到國家,、省信訪局登記量2019年分別為2644件,、328件;2020年分別為2378件,、293件,;2021年截止11月底,分別為1096件,、147件,,呈逐年遞減趨勢。
3.加強普法和信訪法治宣傳,。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采取多種形式,集中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為確保全縣法治信訪宣傳取得實效,,我局統(tǒng)一設計制作了《信訪法治宣傳手冊》《網上信訪口袋書》,,翻印了《信訪條例》《依法逐級走訪辦法》《信訪知識口袋書》《信訪事項復查復核辦法》等法治信訪宣傳手冊。結合信訪工作實際,、重點宣傳訴訪分離,、分類處理等信訪改革、法治建設和推動“楓橋經驗”永州化等成果,積極引導群眾通過多元化解,、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信訪訴求,。通過宣傳,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依法辦事的法治理念,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信訪問題,、推動信訪工作;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的法律意識,改變群眾“信訪不信法”等錯誤觀念,樹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導向,增強全民依法信訪的意識。
二,、存在的問題
今年以來,,縣信訪局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有許多不足,。主要是:法治理論學習的廣度和深度還需進一步加大,;法治宣傳的形式內容有待進一步提升;法治信訪進程還需不斷加快,。特別是加強訴(訪)源治理,,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東安化過程中發(fā)現社會各界對于非訴訟解紛方式的認識不夠。對于行政調解,、公證,、仲裁等非訴訟解紛機構而言,一方面,,不少責任單位片面認為化解矛盾糾紛的法治方式就是通過訴訟,,往往囿于其自身利益考慮,,而故意弱化其應承擔的矛盾化解和社會維穩(wěn)職能,對矛盾推諉,,依賴于法院訴訟解決,;另一方面,部分責任單位觀念沒轉變,,非訴訟解紛意識不強,,對多元化解紛機制建立責任意識不強,認為是法院或是司法系統(tǒng)的職責,,協(xié)作積極性不高,,工作推進有一定的困難?!靶旁L不信法”問題仍較突出,,非訪、纏訪,、鬧訪現象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加強對信訪干部隊伍的法治理論知識培訓及業(yè)務知識培訓,加強學法普法工作,,建設適應新形勢的高素質信訪工作隊伍,,切實提高信訪工作能力,提高就地化解矛盾問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強信訪源頭治理,提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能力,。切實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東安化,,強化信訪源頭治理,大力開展“三無”鄉(xiāng)鎮(zhèn),、“三無”村(社區(qū))創(chuàng)建活動,,推進“五治”和“1+4+2+X”的基層源頭信訪治理模式,緊盯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點人員,發(fā)揮好基層黨組織和基層信訪工作人員、矛盾糾紛調解員,、輔警義警,、網格員的作用,努力把信訪矛盾和問題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層,,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三是加強信訪法治宣傳,,進一步規(guī)范信訪秩序。要著力解決“信訪不信法”的問題,狠抓秩序規(guī)范,、依法化解,。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信訪工作,更好地發(fā)揮其作為社會“減壓閥”、“穩(wěn)定器”的作用,在法治軌道上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要加強信訪法制宣傳,,繼續(xù)開展“法治信訪宣傳月”和、憲法宣傳月和網信宣傳日活動,,強化職能部門干部職工依法辦理信訪事項和群眾依法理性信訪的法治信訪觀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維護自身權益,。對纏訪鬧訪、以訪施壓,、以訪謀利的非正常上訪行為,要繼續(xù)發(fā)揮政法部門的職能作用,,堅持發(fā)生一起、處置一起,,確保信訪秩序規(guī)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