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政回應
來信主題: | 咨詢戶口轉回農(nóng)村的事情 | ||||
收文單位: | 信訪局 | 來信時間: | 2024-12-27 | ||
來信類型: | 農(nóng)村農(nóng)業(yè) | 辦理狀態(tài): | 已辦結 | ||
信訪內(nèi)容: | 在東安買房,,戶口從村里遷出來,現(xiàn)在想把戶口遷回來農(nóng)村,在村里沒有房子,,請問要如何辦理,? | ||||
回文單位: | 東安縣公安局 | 辦理時間: | 2024-12-30 | ||
內(nèi)容: | 根據(jù)《湖南省戶口登記管理辦法》第五章遷入登記第二十三條2016年2月3日后將戶口由鄉(xiāng)村遷往城鎮(zhèn)的公民,要求返回辦理鄉(xiāng)遷城時的遷出地落戶的,,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回遷出地,。2024年12月30日9時55分,東安縣公安局人境大隊民警回訪當事人,,并告知其相關政策,,當事人表示滿意。 | ||||
相關附件: | 無 | ||||
注 | 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只有寫信人才能對該回復質量進行評分,;請?zhí)顚憣懶艜r系統(tǒng)生成的查詢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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